GB/T 2573-2008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老化性能试验方法 —— 标准概述、试样制备与状态调节要求
1. 标准概述与适用范围
GB/T 2573-2008《玻璃纤维增强塑料老化性能试验方法》于2008年6月30日发布,2009年4月1日实施--2。该标准由全国纤维增强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39)归口-8,主管部门为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8。主要起草单位为北京玻钢院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等-2。2025年7月1日完成复审,复审结论为继续有效-8。
该标准代替了四项旧标准:GB/T 2573-1989《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大气暴露试验方法》、GB/T 2574-1989《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湿热试验方法》、GB/T 2575-1989《玻璃纤维增强塑料耐水性试验方法》和GB/T 10703-1989《玻璃纤维增强塑料耐水性加速试验方法》-1-8。标准共16页,字数22千字-2。
本标准规定了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大气暴露、湿热、耐水性和耐水性加速四项老化性能试验的试验原理、试验设备、试样、试验条件、试验步骤以及结果计算等--2。适用于评定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在无外加应力状态下大气暴露、在恒定或交变湿热条件下以及在水介质条件下对其外观、物理或力学性能的影响-1。
2. 试样制备
试样形状和尺寸须依据所测性能的相应试验方法标准(如GB/T 1447拉伸、GB/T 1449弯曲等)进行制备。试样应从同一批次的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板材或制品上切取,确保具有代表性。加工边缘须平整、无毛刺、无分层。试样表面须无可见缺陷(气泡、划痕、杂质等)。
标准规定了四项老化试验的试样制备通用要求。对于大气暴露试验,试样须在暴露前进行初始性能测试,作为老化对比基准。
3. 试样数量
每个试验条件和每个检测时间节点,每组有效试样应不少于5个。因老化试验周期长、数据分散性较大,试样数量应适当增加以保证统计稳定性。对于外观检查项目,试样数量可按标准正文规定执行。
4. 状态调节
试样须在标准实验室环境中进行状态调节。标准环境条件:温度23±2℃,相对湿度50±10%,调节时间不少于24小时。状态调节完成后,在老化试验前须测定试样的初始外观、物理或力学性能,作为老化对比基准。
5. 记录信息
报告须记载:材料牌号与供应商、玻璃纤维类型与规格、树脂体系、成型工艺、试样形状与尺寸(mm)、初始性能数据(外观、物理或力学性能)、状态调节条件(温度、湿度、时间)。
广化测评(广州合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