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0672-2006 高温压缩蠕变试验 —— 测试装置、高温条件与加载参数设定
1. 试验原理
本标准的试验原理是:将长方体试样置于两块平行平板之间,在规定的高温环境下施加恒定压缩应力,测定试样在高温条件下的压缩变形,并与标准大气条件下的压缩变形进行对比,计算压缩变形差值。与GB/T 15048不同,GB/T 20672强调两种环境(标准大气条件与高温条件)下压缩变形的对比测定,核心输出指标是“压缩变形差值”,旨在评价材料在高温环境下的蠕变性能变化。通过在标准大气条件和高温条件下对试样分别施加相同的恒定负荷,并测定两种条件下压缩变形的差异,量化评价材料的耐高温蠕变性能。
2. 试验箱要求
高温试验箱须满足试验温度条件下的控制要求,温度偏差须控制在±2℃以内。升温速率须稳定可控,可选用油浴、空气循环炉或其他适宜的加热装置。试验箱内的负荷加载装置在高温环境中须保持稳定,不变形,不松动。试验箱须配备温度测量和记录装置,确保试样在整个测试过程中处于规定温度的稳定受控状态。
3. 测厚仪器要求
测厚仪器应符合GB 6342《泡沫塑料与橡胶 线性尺寸的测定》的规定,测量精度0.1 mm-,测量压力恒定。测量仪器的接触压力须确保试样表面不产生额外的压痕变形。
4. 负荷加载装置要求
加载装置由两块平行平板和砝码组成。两平行板在试验过程中应能垂直压缩试样,两板中的一块为有导向装置的动板,其横向位移应小于1 mm。两块平行板在试验过程中应不变形,表面平整光滑。加载装置在试验过程中应保持水平并避免震动。为保持平稳加载,砝码应垂直作用于动板上,避免冲击或晃动。加载装置须能够在规定的试验温度条件下长期稳定运行。高温环境下的砝码和加载装置须选用耐高温材料(如不锈钢或陶瓷),避免高温导致质量变化或变形。
5. 试验温度选择
试验温度的选择须根据建筑保温材料的实际应用工况确定。标准推荐的温度为:23℃、40℃、60℃、70℃、80℃、100℃或按产品标准规定,温度允差±2℃。标准大气条件(23℃±2℃)下的压缩变形须作为基准值测量,在高温条件下测量的压缩变形与标准大气条件下的压缩变形之差即为压缩变形差值。
6. 试验负荷选择
试验负荷的选择须根据建筑保温材料的实际应用工况确定。标准推荐的负荷值为5 kPa、10 kPa、20 kPa、40 kPa、80 kPa(允差±5%)。负荷应通过加载装置均匀施加于试样的整个受力表面上。加载过程中须保证压力均匀分布,加载过程须无冲击。高温条件下,由于砝码质量不受温度影响,但加载装置的热膨胀可能影响施加压力的精度,须在测试过程中监控负荷的稳定性。
7. 测试程序
GB/T 20672-2006规定的测试程序分两步执行:
(1)测量标准大气条件下的压缩变形(24 h)
将试样放在加载装置的两平行板之间,在60 s ± 10 s内均匀无冲击地施加选定负荷,立即测量压缩变形,24 h后读取压缩变形值。此步骤与GB/T 15048的方法A相同,温度23±2℃,相对湿度50±5%。
(2)测量高温条件下的压缩变形(高温条件测量24 h后压缩变形增加量)
将已在标准大气条件下完成24 h蠕变测试的试样(保持加载状态),连同加载装置一起放入达到试验温度的试验箱中,或使用环境箱调节。保温规定时间(通常为24 h),使试样温度分布均匀。在试验温度条件下连续保持加载24 h(从达到目标温度的保温时间结束时开始计时),读取高温条件下的最终压缩变形值。
8. 压缩变形差值的计算
压缩变形差值 = 高温条件下压缩变形值 − 标准大气条件下压缩变形值
该差值反映试样从标准温度升高至试验温度后,在恒定负荷作用下增加的压缩变形量,是评价材料耐高温蠕变性能的核心指标。
9. 测试持续时间
标准规定两种测试持续时间:24 h、48 h、168 h、336 h、672 h、1000 h,允差±2%。标准规定测试持续时间为24 h,如产品标准另有规定或其他约定,可延长测试时间。
10. 环境条件偏差控制
对于高温条件测试,试验温度偏差须控制在±2℃以内。加载装置的横向位移控制须保持在小于1 mm。加载装置的平行板在高温下不发生变形或翘曲。




